2012年2月29日 星期三

色區 新聞 | 今日新聞網: 今日法網》火車性趴18男 律師:難成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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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日法網》火車性趴18男 律師:難成罪
Feb 29th 2012, 18:03


〔記者葉志堅╱專訪〕許惠峰律師認為,如果就目前媒體所報導的內容看來,蔡姓主嫌應該有構成《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》第23條,「引誘、容留、媒介、協助或以他法,使未滿18歲之人為性交易」的可能;但關鍵是在於相關涉案人士之間,有無「對價」關係。 (NOWnews今日新聞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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